為充分利用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資料,加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統計領域重大問題的研究,向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咨詢服務,南通市統計局、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南通市統計學會決定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組織課題研究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
南通市統計局、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南通市統計學會。
二、投標單位
本市統計系統、政府相關部門、科研機構、大專院校、行業協會等單位(不面向個人)。課題負責人應具備《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招標管理辦法》(見附件1)所規定的條件。
三、課題選題方向
投標課題應與“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招標課題參考指南”(見附件2)一致。
四、課題經費
根據立項評審結果,對中標單位給予適當經費資助。
五、時間安排
1.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申請,各投標單位可從南通市統計局網站下載《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見附件3)、《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研究大綱》(以下簡稱研究大綱,見附件四)和《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見附件五),在2020年6月10日前填好后發送至市統計局綜合處郵箱,郵件命名“南通四經普課題+課題負責人姓名”,并將申報書、研究大綱、信息表紙質材料一式2份報市統計局綜合處(以寄出的郵戳為準)。
2.招標單位成立專家組,對課題投標單位的課題申請方案和研究力量進行評審,擇優確定立項單位,并于2020年6月中旬下達課題中標通知書。
3.課題報告應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市統計局綜合處聯系人:湯敏,聯系電話:85215765,郵箱:t85098889@163.com。
聯系地址:南通市世紀大道6號(綜合樓617),郵政編碼:226018。
附件:1.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招標管理辦法
2.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招標課題參考指南
3.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申報書
4.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研究大綱
5.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信息表
南通市統計局
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南通市統計學會
2020年5月7日
附件1
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
招標管理辦法
為了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開發應用經濟普查資料,更好地為黨委政府、社會公眾服務,南通市統計局、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經普辦”)、南通市統計學會決定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面向市內社會組織開展經濟普查資料課題研究。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招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實施
經濟普查課題研究工作,在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課題的推薦、招標、評審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經普辦負責。
二、課題確定
第一條經濟普查課題的題目,由市統計局、市經普辦、市統計學會根據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選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改革等問題,征求各方面意見后確定。
第二條所列課題題目均為課題選題方向。課題投標單位在選題時,可根據選題方向和自身研究優勢,提出課題申請。
三、課題立項
第三條經濟普查課題招標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采取市統計局、市經普辦、市統計學會發布招標公告、相關單位組織申報、專家評審、擇優立項的程序進行。凡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位,可單獨或聯合申報。
第四條課題招標面向政府相關部門、科研機構、大專院校、行業協會等單位,課題招標不面向個人。課題申請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課題負責人應具備扎實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在申報課題研究領域有較好的工作基礎。
(二)課題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或相當于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擔任正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具有承擔廳局級以上研究課題的經驗,研究成果曾經在全國或全省范圍內評比中獲獎。不具備副高級(或相當于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須有兩名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書面推薦。
(三)課題負責人必須是該課題研究實施全過程的實際組織者和指導者,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掛名或不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人員不得作為課題負責人申請課題。
第五條課題投標單位根據自己的研究優勢選擇課題,如實填寫《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申報書》《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研究大綱》《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信息表》,并及時報送市經普辦。
第六條市統計局、市經普辦、市統計學會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投標課題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擇優確定課題中標單位。
第七條市經普辦與中標單位簽署承擔課題研究合同,按合同規定撥付經費并提供資料。
四、資料提供
第八條市經普辦向課題承擔單位提供與課題相關的經濟普查匯總資料和市經普辦編印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九條在研究過程中,如果需要補充其他經濟普查資料,可提出書面申請,市經普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支持。
第十條研究中需要的其他非經濟普查資料,由中標單位自行收集。
第十一條市經普辦提供的所有經濟普查資料只能用于所承擔的經濟普查課題研究中,不得對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必要時省經普辦須與中標單位簽訂保密協議。
五、課題管理
第十二條課題立項后應納入中標單位課題研究計劃,切實保證按時優質完成課題研究。
第十三條課題負責人接到立項批準通知書后,應盡快確定具體的課題研究計劃和實施方案,要在一個月內組織開題,并及時將實施方案和開題情況報省經普辦。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由課題負責人提出書面請示,報市經普辦審批同意后方可變更。對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的課題,將不予結題。
(一)變更課題負責人;
(二)改變課題名稱;
(三)改變成果形式;
(四)非方法制度類課題的四經普資料使用率低于50%;
(五)研究成果及摘要未達到規定字數和格式要求;
(六)因故終止或撤消課題。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市統計局、市經普辦、市統計學會撤消課題。
(一)研究成果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三)研究成果學術質量低劣;
(四)以過去的或其他課題的研究成果代替本課題成果;
(五)未使用任何經濟普查數據,或研究內容與經濟普查資料無關;
(六)與批準的課題設計嚴重不符;
(七)嚴重違反財務制度。
六、成果管理
第十六條課題研究完成后,課題負責人應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將研究成果各1份報市經普辦,并同時提交電子版。
第十七條市統計局、市經普辦、市統計學會組織專家對研究成果進行評審鑒定。經評審合格的課題成果,市統計局、市經普辦、市統計學會頒發結項證書,并向有關報刊雜志推薦發表或編輯出版。
第十八條市統計局、市經普辦有權對研究成果進行壓縮、提煉和改編。
第十九條研究成果未經市經普辦同意,不得公開發表;經市經普辦同意發表的課題,應注明“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立項課題”字樣。
七、經費管理
第二十條市經普辦設立課題研究基金,對中標課題研究工作進行資助。課題承擔單位和負責人應嚴格按照國家財務有關規定管理使用課題經費,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課題資助經費分兩批撥付。課題立項后,第一批撥付課題經費的70%;課題完成后,經評審合格,撥付課題經費的30%。具體金額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課題研究經費應直接用于從事課題調查研究、收集資料、論證咨詢、資料印刷等方面,必須作到??顚S?。
第二十三條課題負責人應當嚴格執行批準后的課題預算。確需調劑的,應當按規定向責任單位或市經普辦報批。
課題直接費用中設備費預算確需調劑的,由課題負責人提出申請,經責任單位審核同意后,報省經普辦審批;除設備費外,其他科目費用預算確需調劑的,由課題負責人提出申請,報責任單位審批。
課題間接費用預算不得調劑。
第二十四條課題研究完成并通過結項驗收后,結余資金可用于課題最終成果出版及后續研究的直接支出。若課題研究通過結項驗收兩年后結余資金仍有剩余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
第二十五條對于未通過鑒定結項的課題的結余資金以及因故被終止或撤銷的課題的已撥資金,責任單位應當在接到有關通知后30日內按原渠道退回。
八、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在執行期間,如有必要,可由市經普辦進行修訂,或以“管理辦法補充規定”下發。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市經普辦負責解釋。
附件2
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招標課題參考指南
1.南通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路徑研究;
2.南通基本現代化研究;
3.“一帶一路”背景下南通開放型經濟發展研究;
4.南通深入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研究;
5.南通在長江經濟帶中的地位及優勢研究;
6.南通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及面臨的困難研究;
7.南通民營經濟發展狀況研究;
8.南通外資企業發展狀況分析研究;
9.南通“三新”經濟發展狀況研究;
10.南通高耗能行業發展對經濟增長的波動性影響研究;
11.南通第三產業發展研究;
12.金融業支持南通實體經濟發展研究;
13.南通服務消費發展狀況與著力方向研究;
14.南通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特點與制造業的關聯性研究;
15.南通國家級新區和開發區發展狀況研究;
16.南通基本單位總體變動及分布狀況研究;
17.南通單位從業人員狀況研究;
18.南通二三產業就業情況分析研究;
19.南通工業企業成本負擔狀況研究;
20.南通工業基礎能力和重點行業產業鏈布局研究;
21.南通制造業競爭力及比較優勢研究;
22.南通工業企業研發投入現狀研究;
23.南通能源產業研發投入研究;
24.南通房地產業規模研究;
25.南通建筑業發展情況研究;
26.新零售發展特點以及對南通零售業發展的影響;
27.南通文化產業地區競爭力和區域協調發展研究;
28.物流業對南通經濟增長的影響研究;
29.南通現代金融業發展情況研究;
30.南通旅游產業競爭力和對經濟增長作用研究;
31.南通科技創新能力研究。
附件3
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課題申報書
課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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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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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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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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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制
申報者的承諾
我保證如實填寫本表的各項內容。如申報成功,我承諾以本表為有約束力的協議,遵守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規定,認真開展研究工作,力求取得預期研究成果。承諾課題的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如需發表應事前征得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成果發表時標注“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立項課題”字樣。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使用本表所有數據和資料。
申報者(簽章):
年月日
一、課題基本情況
課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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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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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職務 |
專業職稱 |
研究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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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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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 |
手機: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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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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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專業職稱 |
研究 專長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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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參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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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單位:元) |
預計完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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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題設計論證
1.申請理由(研究目的、意義及研究成果擬達到的目標)。 |
2.本課題研究的主要內容、重點和難點分析。 |
三、課題組負責人和主要成員已與本課題相關的研究成果
成果名稱 |
作者 |
成果形式 |
出版單位或發表刊物 |
出版發表時間 |
以往研究成果在全國或全省范圍內評比中獲獎情況: |
四、預期研究成果
序號 |
完成時間 |
最終成果名稱 |
成果形式 |
預計字數 |
參加人 |
五、經費預算
序 號 |
經費開支科目 |
經 費 預 算 |
金 額(元)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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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列為立項無資助課題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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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章):單位(公章): 年月日 |
七、專家組評審意見
簽名: 年月日 |
八、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
簽名: 年月日 |
九、檢查及獎懲記錄
簽名: 年月日 |
附件4
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課題研究大綱
申報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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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編號 |
課題名稱:
提示:1.課題研究的意義和目的;2.主要內容和研究框架;3.課題的亮點及研究的實際價值; 4.研究方法和手段;5.研究能力和既有基礎;6.限3000字以內,但不少于1500字。 |
注:1.本大綱采用A4規格頁面,左側裝訂。
2.申報類別填重點資助、一般資助,申報編號由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辦公室填寫。
3.本大綱供專家進行匿名評審,內容中不得出現申請人及成員姓名和單位。
4.本大綱可另加附頁。
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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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課題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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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名稱 |
申請人姓名 |
申請人所屬單位 |
課題 類別 |
職稱 |
行政 職務 |
手機 |
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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